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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高考照顾对象加分政策

2025-06-12 10: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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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0〕31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 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以及受到设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省、市、县(市、区)、校多级公示机制。省级招生、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中学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给予相应资格。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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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安排来了,模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5日—19日,详情可查看正文内容。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其中体育类、艺术类也可兼报普通类。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

  江苏高考志愿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包括提前批和本科批次),专科1批。

  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模拟填报志愿,模拟填报使用的招生计划为模拟数据,并非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

  2025年6月15日—19日,考生在估分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模拟填报使用的招生计划为模拟数据)。

  模拟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6月15日—19日.模拟填报使用的招生计划为模拟数据,并非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

  6月15日至19日,考生可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模拟填报志愿。

  6月15—19日,考生可上网模拟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线上指导全面启动 ,更多内容见正文。

  江苏省2025年高考模拟填报时间为6月15日-19日。模拟填报的志愿信息不作为最终志愿信息。

  6月15-19日,考生可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gk.jseea.cn),在估分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

  2025江苏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官网为考生服务平台(网址gk.jseea.cn):考生于6月15—19日参加模拟志愿填报。

  考生可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gk.jseea.cn),在估分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模拟填报使用的招生计划为模拟数据)。

  【导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0〕31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 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以及受到设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省、市、县(市、区)、校多级公示机制。省级招生、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中学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给予相应资格。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